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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关于照片库的使用

请阅读以下条款和条件,如果您同意,请通过页面底部的“照片库申请”链接进行申请。

○ 关于申请方法

如果您想使用照片,请按照指定格式填写必填项目并向旅游协会申请。此外,未经许可,禁止复制或转作二次使用。此外,根据申请人的使用目的,我们可能会拒绝提供出租照片。
* 从申请低质量图像到发送图像大约需要 1 周时间,对于高质量图像大约需要 10 天。
但是,周六、周日和公众假期除外。

○ 关于图像处理

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请不要将“出租照片”用于应用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。此外,除了调整大小外,请勿执行照片合成、变换、颜色转换和修剪等图像处理。

○ 关于出租像素数(高画质和低画质)

如果您想要高分辨率图像或没有出处的图像,我们将收费借出图像。使用费为每张照片 XNUMX 日元(含税),请转账至指定的金融机构。在这种情况下,请务必自行支付转让费。确认付款后,我们将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供电子数据(JPG 格式)。请注意,一旦支付使用费将不会以任何理由退还。

低像素高像素
大小大约 600 x 400 像素大约 3000 x 2000 像素
信用
使用费无料

○ 关于使用后的接触

使用租借的照片后,请务必将使用过的印刷品复印一份给我们的旅游协会。对于只能在 Internet 上确认的项目,请邮寄 HP 的彩色打印件。如果您在预定日期后仍未联系到秘书处,我们可能会与您联系。

○ 关于各种权利

不提供包括版权在内。出租照片的版权属于“小江户川越观光协会”。另外,请注意,同一张照片将提供给其他申请者。
除非另有说明,旅游协会对“照片”中包含的人物、物品、地点等不享有肖像权、商标权、版权、专利权、使用权等任何权利。请在“照片”的使用者方面处理这些权利。此外,旅游协会不对与这些权利有关的争议负责。请注意,这些许可费用不包括在使用费中。
旅游协会出借的“照片”受版权法保护。未经授权使用或未经授权使用的,您将被要求支付旅游协会规定的违约金。